“凤凰行动”慈溪计划

2019-05-21

慈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慈政发〔2017〕72号


慈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凤凰行动”慈溪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实施“凤凰行动”慈溪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关于实施“凤凰行动”慈溪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 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培育龙头企业和发展规模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结合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省、宁波市“凤凰行动”要求,以及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省、宁波市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围绕加快推进“二次创业、二次腾飞”,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目标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原则,全力抓住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积极培育拟挂牌上市资源,把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多渠道挂牌上市、开展并购重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作为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振兴实体经济、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形成企业“重规范、争上市、搞联合”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四年(2017—2020年)努力,政府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参与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积极性不断增强,股份公司及规范运作企业在全市企业中占比明显提升,上市后备企业持续滚动发展,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成效显著。

  (一)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到2020年,力争新增企业上市6家以上,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2家以上,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新增企业新三板及宁波股交中心挂牌155家,累计挂牌企业达到200家;新增股份公司200家,累计达到250家;股权与债券融资加快发展,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2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滚动保持在50家左右。

  (二)并购重组扩面增量。到2020年,并购重组较为广泛开展,60%以上的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年均并购重组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我市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行业资源优化整合,产业提升带动明显。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培育充实上市后备资源

  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强化市镇(街道、园区)联动、部门协同,全面摸排企业资源,优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后备资源库,并指导培育其加快发展。对重点规上企业要进行认真梳理、逐一分析,争取尽早列入后备梯队,提高上市后备企业质量,形成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企业后备资源库。实行“滚动培育、定期培训、动态管理”制度,有重点、分梯次、高效率地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二)因企制宜分类推进企业股改

  根据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的不同,以“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作为“核心目标”,分层分类推动企业股改和参与资本市场。对基础条件较好、历史问题少、有股改意愿的企业,要作为股改后备主要对象,加快推进股改进程;对有条件成立股份公司的新设企业,要动员和鼓励企业“一步到位”,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逐步将其作为我市今后新设企业的“标配”;对有股改条件、但历史问题多、内部财务复杂的企业,要进行全面评估,帮助企业测算好成本、规划好方案,通过采取新设(新成立公司)或剥离(剥离问题资产)等手段,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股改条件,循序渐进得推动规范和股改工作;对缺乏股改意识的企业,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其规范运作、利用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对以挂牌上市为目的的企业股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推进整体变更股改;对不以挂牌上市为目的的一般规范性股改,要更加注重实效,以股份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推动面上的转型升级。

  (三)多渠道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再融资

  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条件和需求,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交易所上市和在新三板、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拟挂牌上市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联合,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注入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积极争取上级职能部门与证券监督机构的工作支持,加强与证券中介机构的沟通合作,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上市协调推进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等形式积极实施再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将再融资资金主要投向市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实施境内外并购重组,获取技术、品牌、管理团队、商业模式、市场渠道等先进要素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上市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以大带小”作用,支持开展对市内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以及低效和经营困难企业的并购重组,盘活存量有效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能力,实现打造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链、形成一个产业集聚的目标。积极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上市公司设立企业研发机构,成为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带动区域技术创新。

  (五)积极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类机构

  支持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引导形成“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PE)”产融发展模式,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整合。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发展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基金,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市股权投资体系。促进企业与股权投资、中介机构对接合作,推动企业实施规范化股改,应用股权、债券等各类直接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新一轮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党政一把手牵头负责的相应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与职责,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照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及时调整完善企业股改、上市、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做到上级政策均有落实,我市政策更具力度、更加精准。重点加强对企业股改、并购重组等的扶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等实际问题,进一步调动企业股改上市、并购重组的积极性,为企业参与利用资本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企业上市、并购重组中的重大事项,可实行“一事一议”。

  (三)保障资源要素。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主营业务扩大或产业转型升级的,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要大力保障土地、电力、科技研发等要素资源的供给。(拟)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工程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上市公司建设企业园区,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扶持政策;政府采购坚持上市公司优先、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强化区域产业配套链、信息技术链和金融服务链等基础配套建设,优化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的发展环境。

  (四)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完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市领导召集,定期召开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以及有关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决具体问题。实行市领导联系上市(拟上市)企业制度,定期联系,服务和督促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帮助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出现的个案问题。市金融办要切实做好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的服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解放思想,通力协作,提高效率,及时全力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优化行政服务。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工作指导,细化服务举措。发改等部门要优先办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的立项和报批;经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支持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支持拟上市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等;科技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环保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全程参与帮助企业完成相关环评工作;城管、规划、住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协调的要求,支持企业解决规划和相关权证的规范性处置问题,保障企业资产明晰;地税、国税、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在服务、执法、检查、处罚等方面要充分考虑企业进行股改上市及重组的具体情况,给予大力指导和支持,预防发生重大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商务、外汇管理部门要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好规范化股改中的减资及购汇管理问题;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奖励政策,确保政策支持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优化审批、监管流程,快速高效办结各类行政手续,及时出具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所需的合法合规证明材料等,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加强培育辅导和氛围营造。动态调整充实上市专家库队伍,邀请专家开展企业上市“一对一”服务,提升上市服务精准化、专业化、高效化。搭建完善上市交流平台,成立由上市挂牌企业和拟上市挂牌企业参加的上市挂牌企业联合会,加强企业之间学习交流;开展多层面的辅导、培训,帮助企业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知识、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发展动态,促进企业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机构等的沟通交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推介和跟踪报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共同营造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考核督查。根据全市四年企业上市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对各镇(街道、园区)实行任务分解和考核,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镇(街道、园区)年度考核内容,将指导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产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市政府督查室围绕目标和任务做好工作督查,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慈溪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2.“凤凰行动”慈溪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2017—2020年)


      附件1

    慈溪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慈溪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项   敏   常务副组长:傅贵荣   副   组   长:沈小贤  董维波  周   阳   

  成     员:华家平(市政府办公室)  张 文(市政府办公室)   谢志荣(市金融办)     赵 科(市委宣传部)    余银国(市发展改革局)           周国爱(市财政局)           曹建国(市国税局)           何建立(市国土资源局)           毛群谊(市规划局)           华利波(市住建局)           陈松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徐国强(市人力社保局)           郑松华(市环保局)           胡建平(市市场监管局)           龚激红(市经信局)           励映忠(市商务局)           霍建君(市科技局)           魏徐林(市国资局)           邹荣烽(市人民银行)           叶可辉(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           汪上升(市消防大队)   成立由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组成的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组长担任召集人,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由谢志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二、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全面推进、积极协调、精心指导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按计划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协调上级监管部门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对上市公司进行协调指导;做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全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

  办公室作为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草拟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挂牌上市的培训工作;每月一次召集拟挂牌上市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完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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